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西大河红新公路西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1°35′22″、,北纬38°14′19″。
建设内容:总投资300万元,矿区面积0.00312km2,矿权范围位于西大河部分河道区域,项目建成后采用露天的机械化开采方式直接开采,机械铲装,项目由北向南顺序,分段式水平推进开采;边开采边回填恢复,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至全矿区开采完毕。建设规模为:年开采0.3万立方米石料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主要产生于挖掘和运输等生产过程。矿山生产中的强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空压机等。矿山生产排放废水包括工业场地内的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砂石料开采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采取喷淋洒水的方式可减小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矿山生产中的强噪声源主要是挖掘机、空压机,矿区距离居民点较远,对机械设备安装消音器和减震装置后,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界环境影响甚小;生产排放废水包括工业场地内的少量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开采结束后要严格按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恢复矿区地貌。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恢复的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email protected]进行索取
公众反映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3月23日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23日。
永昌县红山窑乡红新石料厂
2018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