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金昌市永昌县西湖水岸三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金昌市永昌县西湖水岸三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供热工程位于永昌县城现有西南热源厂东侧。拟建供热工程供热范围为西津西苑公租房,设计供热负荷:37.76MW,平均热负荷:25.76MW,全年采暖热负荷:388310.28GJ/年,供暖天数180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1座(1×58MW),供热工程供热范围为西湖水岸、云川绿城、西山紫郡府、西津西苑等棚户区改造面积,总建筑面积约80万m2。拟建工程总投资为6495.4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治理措施概述
(1)施工期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及机械施工产生的含油污水;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主要产生设备为推土机、挖掘机以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三废”采取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烟尘、SO2和NOx,分别安装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后排放;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热力站废水,分别采取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锅炉灰渣用作建材添加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永昌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噪声主要为锅炉房设备噪声和换热站水泵噪声,经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可达标,运营期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永昌县西津西苑二期工程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能够做到“三废”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报告书全本及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请将您的宝贵意见交回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
名称 | 永昌县供热公司 | 名称 | 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永昌县城关镇昌康苑公寓楼111室 | 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第一栋 |
邮编 | 737200 | 邮编 | 150000 |
联系人 | 吴永宏 | 联系人 | 夏淑英 |
联系电话 | 13830595620 | 联系电话 | 13919017381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结合拟建项目的影响范围,此次公众调查范围确定为拟建项目周边企事业单位及群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当前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2)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3)是否支持拟建项目的建设;(4)拟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环境造成何影响;(5)拟建项目建成后带来哪些环境问题;(6)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永昌县供热公司
2017年12月18日